陈乔恩酒驾缓起诉确定再服60小时义务劳动
陈乔恩年初因在台北市酒驾遭逮捕,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起诉,过年前原本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良好且念她初犯,决定判决缓起诉,期限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
陈乔恩年初因在台北市酒驾遭逮捕,并被台北地检署以”公共危险罪”起诉,过年前原本台北地检署以陈乔恩犯后态度良好且念她初犯,决定判决缓起诉,期限2年,并要求她提供60小时的劳动义务,更考量她长期在内地工作,限她1年半内完成即可。
但检察官依职权提出再议,上周遭高等检察署驳回后,现在缓起诉确定。而据了解陈乔恩要义务劳动应该会是安排她从事反酒驾或其它公益事务的宣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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